友邦赢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27 10:11: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额时本公司规定的最低保险金额,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与保险金额的减少部分相应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十八条 保险金额的变更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载于本合同的保险单上,若该金额经本合同其他条款或批注的修正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
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第十七条 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不接受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申请。
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申请变更本合同内容,经本公司同意并记录
及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
7YSPPE(20081023)-IL2009(修改时间:2010-7-29/10:29)
友邦[2009]第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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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
核定。
第二十七条 保险金给付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四、在申请满期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生存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必须的证明文件。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公安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在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身故保险金双倍给付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
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三级或三级以上医院(释义二十二)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出具的与本合同的全残释义相符合的被保险人伤残程 度的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申请全残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释义二十一)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六条 保险金申请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
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 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事故通知
在偿还借款时,应先偿付所有借款利息,然后偿还借款本金。若有任何赔偿或给付,应先从该赔偿金或给付金中扣
除未偿还的借款及借款利息。
合同借款的利息按当时本公司已宣布的利率计算,并沿用至该次借款期满,在同一借款期内,日利率按单利方式计
算。借款利息应在借款期满之日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在下一借款期内按其最 近一次宣布的利率计息。当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偿还借款及借款利息时,本合同即终止。
本公司每年宣布两次借款利率(年利率),时间分别为一月一日和七月一日,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时
适用的人民币六个月期贷款利率(年利率)与4.5%之较大者计算,在利率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公司保留修 改借款利率计算方法的权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累积有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的前提下,投保人经本公司同意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借款。累积借款总
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第二十四条 借款
7YSPPE(20081023)-IL2009(修改时间:2010-7-29/10:29)
友邦[2009]第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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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
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
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