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利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
2014-09-18 10:54:4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福利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28天至65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1岁-2岁 | 1340.00元 | 20年 |
身故10.0万 |
终身 |
0岁-65岁 | 1770.00元 | 20年 |
年金转换权15.0万 保单贷款15.0万 身故保险金15.0万 保单红利15.0万 |
终身 |
0岁-0岁 | 2246.00元 | 20年 |
原位癌2.0万 保单红利0元 身故10.0万 重大疾病10.0万 有病治病无病养老0元 年金转换10.0万 |
终身 |
0岁-70岁 | 3480.00元 | 20年 |
计划二10.0万 身故20.0万 |
终身 |
0岁-65岁 | 3560.00元 | 20年 |
身故 重大疾病 原位癌20.0万 |
终身 |
25岁-26岁 | 3630.00元 | 20年 |
保单红利0元 保单贷款0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15.0万 身故15.0万 年金转换0元 原位癌特别保险金3.0万 |
至105周岁 |
27岁-27岁 | 3735.00元 | 20年 |
年金转换35.6万 身故15.0万 |
终身 |
0岁-65岁 | 8700.00元 | 20年 |
原位癌保障20.0万 重大疾病100.0万 转换年金100.0万 人身保障100.0万 |
终身 |
30岁-30岁 | 10290.00元 | 20年 |
有病治病无病养老0元 年金转换30.0万 原位癌6.0万 保单红利0元 身故30.0万 重大疾病30.0万 |
终身 |
0岁-65岁 | 12450.00元 | 20年 |
身故保障50.0万 |
终身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5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
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6(不含当日)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标准体7年交保险费+附加福利健康重疾合同8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9或交费年 期数10(以较小者为准)。
上述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交费方式为基础计算,若为趸交11则对应趸交标准体保险费 率,若为分期支付则对应年交标准体保险费率。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 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额两者之和对应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率为基础计算。附加福利健康重疾合同的标准体 年交保险费以被保险人身故时附加福利健康重疾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率为基础计 算。
2. 如果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 18 周岁且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给付 身故保险金。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及附加福利健康重疾 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我们只给付本合同及附加福利健康重疾合同责任中约定的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保险 金,且以一次为限。
太平福利健康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2013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 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 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