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12-02 10:52: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英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养老金 离职津贴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之后退休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下列方式之一给付养老保险金:
1.选择一次性领取方式的,本公司按照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其名下的账户累积金额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其个人账户中未归属其名下的账户累积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决定是否作为养老保险金一起给付。同时本公司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 选择分期领取方式的,被保险人于申领时按本公司当时提供的年金领取转换条款列明的年金领取方式中选择一种,本公司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已归属其名下的账户累积金额依其选择的年金领取方式及申领当时该年金领取方式对应的转换费率进行分期给付;其个人账户中未归属其名下的账户累积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决定是否作为养老保险金一起分期给付。同时本公司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离职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离职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公司按照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其名下的账户累积金额一次性给付离职保险金;其个人账户中未归属其名下的账户累积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决定是否作为离职保险金一起给付。同时本公司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身故的,本公司按照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其名下的账户累积金额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其个人账户中未归属其名下的账户累积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决定是否作为身故保险金一起给付。同时本公司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全残的,本公司按照其个人账户中已归属其名下的账户累积金额一次性给付全残保险金;其个人账户中未归属其名下的账户累积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决定是否作为全残保险金一起给付。同时本公司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中英即期给付团体年金保险
(中英人寿[2009]201 号,2009 年 9 月向保监会备案)
第一部分 责任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投保人订立的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 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所附的投保单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 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团体(释义 1)成员,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本 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配偶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且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生效,合同生效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单或批注所载明 的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终身。
第五条 保险金额
本合同所称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六条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以本公司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险金额确定并 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交清。
第七条 犹豫期内的合同解除权
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0 天(含)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投保人需认真阅读本合 同,如果认为本合同与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此期间解除本合同,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 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投保人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申 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八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