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钻石套餐(分红型)
2014-11-27 10:37:0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益给付
在本公司按附加合同的约定已经给付首次重大疾病利益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一周年后,首次出现附加合同约定的除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三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且自确诊之日起存活30天或以上的,本公司将按照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1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利益,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第三次重大疾病利益给付
在本公司按附加合同的约定已经给付首次重大疾病利益和第二次重大疾病利益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一周年后,首次出现附加合同约定的除首次重大疾病和第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二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且自确诊之日起存活30天或以上的,本公司将按照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20%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利益,附加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组别种类表
A组(9种) |
B组(17种) |
C组(6种) |
D组(8种) |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
1、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
1、急性心肌梗塞 |
1、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
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
2、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
2、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
2、严重III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
3、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
3、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
3、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
3、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
4、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
4、瘫痪——永久完全 |
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
4、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须3周岁后申请理赔 |
5、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5、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
5、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
6、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6、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6、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
6、溶血性链球菌坏疽 |
7、系统性红斑性狼疮 |
7、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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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重克隆病 |
8、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
8、多发性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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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重重症肌无力 |
9、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
9、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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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肌营养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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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脊髓灰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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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进行性球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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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进行性肌萎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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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去皮质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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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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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须3周岁后申请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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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须3周岁后申请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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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疾病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签发九十天后或在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九十天后首次出现附加合同约定的额外疾病的临床症状,且额外疾病之确诊是医生在被保险人未满70周岁之时作出,本公司将按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额外疾病利益,本项保险责任随之终止。
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既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定义又符合额外疾病定义的,本公司仅承担给付重大疾病利益的保险责任。
额外疾病种类表
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
2.轻微脑中风 |
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
4.心脏起搏器植入术 |
5.视力严重受损 |
6.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
7.较小面积III度烧伤 |
8.主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
9.重度头部外伤 |
10.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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