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金福连连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27 10:18:1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除本合同的,由投保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最近一期保险费发票;
三、投保人身份证明。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退还投保人本合同当时的保证现金价值。
第六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十五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利益受益人,身故利益受益人为数 人时,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受益人按照 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现金利益、期满利益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 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十六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本公司。保险金的申请应由受益人填写申请书,并向本公司递交本合同要求的证明和资料。 一、现金利益申请文件
1、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期满利益申请文件
1、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三、身故利益申请文件
1、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与身份证明;
2、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或承认的司法裁判文书;
5、被保险人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卡(舍首诊病历〗和出院小结;
6、保险合同;
7、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又生还,身故利益受益人应在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曰内,向本公司无息退还已领取的身故利益。
除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外,本公司将保留进行医学鉴定的权利,其费用将由本公司承担。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资料完整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非保险合同签发地当地发 生保险事故的除外。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八条 现金利益领取的选择方式
现金利益受益人在领取现金利益时,可以选择现金领取,也可选择留存于本公司享有累积生息。对于留存于本公司的现金利益,将按计息期间本公司公布的现金利益累积 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留存于本公司的现金利益及其累积生息将不参与本公司分 红业务的盈余分配。现金利益受益人可随时申请领取留存于本公司的现金利益及其累积生息。本合同效力中止或终止时,本公司将一次性给付留存于本公��的现金利益及其累 积生息。
第七部分 其他应当了解的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如实告知
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