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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团体定期寿险有什么不一样?

2014-08-28 09:58:2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利安团体定期寿险有什么不一样?

  利安团体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保障和可选保障,只有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了可选保障的,本公司方承担可选保障中约定的保险责任。投保人选择投保的保 险责任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根据投保人的选择 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基本保障(疾病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全部保险责任终止。

  可选保障(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全部保险责任终止。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定期寿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 . . .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C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v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v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6.1

  C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注意 …………………………………………………………………………………2.5

  v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3.2

  v 退保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 …………………………………………………………………6.1

  v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7.1

  v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注意 ………………………………………………8

  C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C条款目录

  1.双方订立的合同3.3 保险金申请7.4年龄和性别确定与错误处理

  1.1合同构成3.4 保险金给付7.5合同内容变更

  1.2合同成立与生效3.5 诉讼时效7.6联系方式变更

  1.3投保范围7.7争议处理

  4. 保险费的支付

  4.1保险费的支付

  2.本公司提供的保障8.释义

  2.1保险金额5.被保险人的变动8.1意外伤害

  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5.1被保险人的变动8.2斗殴

  限制毒品

  6.合同解除8.3

  2.3保险期间6.1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8.4酒后驾驶

  2.4保险责任风险8.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5责任免除无有效行驶证

  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8.6

  7.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8.7机动车

  3.保险金的申请

  3.1受益人7.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8.8有效身份证件

  3.2保险事故通知7.3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8.9现金价值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定期寿险条款

  (2011 年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团体定期寿险”简称“团定寿”。在本保险条款中,“本公司”指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 合同”指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团体定期寿险合同”。

  1. 双方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