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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幸福相伴定期寿险有什么不同?

2014-08-27 17:01: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君龙幸福相伴定期寿险有什么不同?

  君龙幸福相伴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因疾病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君龙幸福相伴定期寿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君龙幸福相伴定期寿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C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签收本合同次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费外的全部保险费。.1.4

  v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4

  v您有退保的权利。..。..。..。..。..。..。..。..。..。..。..。..。..。..。..。..。..。..。..。...7.1

  C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v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v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v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v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v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C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君龙幸福相伴定期寿险条款

  条 款 目 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 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 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失踪处理

  3.6 诉讼时效

  4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4.2 宽限期

  5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5.2 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复效)

  7合同解除

  7.1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 手续及风险

  8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 知

  8.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 的限制

  8.3 年龄错误

  8.4 未还款项

  8.5 合同内容变更

  8.6 地址变更

  8.7 争议处理

  9释义

  9.1 保单年度

  9.2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9.3 周岁

  9.4 意外伤害

  9.5 毒品

  9.6 酒后驾驶

  9.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驾驶

  9.8 无有效行驶证

  9.9 机动车

  9.10现金价值

  9.11保险事故

  【附表】:全残项目表

  君龙幸福相伴定期寿险条款

  (2011 年 10月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 间订立的“君龙幸福相伴定期寿险保险合同”。

  Œ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它保险

  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您与 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

  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

  至65周岁。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 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面申请 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该金额有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