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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6-01-18 11:51:3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三)适当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监管部门适当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发挥好差别风险容忍度对小微信贷业务的支撑作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辖区各项贷款不良率2%以内的,该项指标不作为当年外部监管评级和内部业绩考核的扣分因素。

  (四)建立奖励机制。对于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市政府将进行考核并予以奖励,人民银行朔州中心支行在年终对各行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综合评价中列入加分项目,并在再贴现、再贷款等政策支持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五)加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诚实守信,加强司法部门与金融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贷款欺诈等行为。对于出现信贷风险的企业,政府相关部门要早介入、早协调、早化解,避免信贷风险进一步传导、扩大。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朔州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人行、朔州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为成员单位,加强对全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部门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金融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组织推进试点工作,研究起草试点工作方案;选定参与试点的金融机构;做好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审核、支付工作。

  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征信数据质量监测,不断提高征信数据质量,为试点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联合银行业大力开展征信宣传,促进提高借款人信用意识。

  朔州银监分局负责指导、监督试点金融机构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履行风险管理职责,适时开展业务检查。

  山西保险行业协会朔州办事处负责配合市金融办选定参与试点的保险机构;定期研究总结运行情况;加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宣传组织力度,普及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财政局落实风险补偿政策,及时核准并拨付风险补偿资金。

  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种植大户参与。

  司法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手段,积极查处各种骗贷、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对于借款人贷款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可协同有关金融机构采取催告等方式责令其限期还款,并视案情发展对涉嫌犯罪人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大对借款人骗贷犯罪行为的批捕和公诉力度。法院对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诉讼案件要及时受理,快速执行。

  (三)完善操作规程。参加试点的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运营管理、信息共享、风险管控、合作追索欠款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联系,密切合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金融部门和试点金融机构要加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宣传力度,普及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和引导小微企业的创业发展热情。

  (五)强化社会责任。参与试点工作的金融机构要把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作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现业务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努力提升金融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七、其他

  试点金融机构要具体制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操作办法,报市金融办、市人行、朔州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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