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团体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如何?
2014-11-12 09:05:5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收取相应的保险费后,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团体与成员关系终止的,自团体与成员关系终止之日起,对该被保险人本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未满期保险费(见释义6.13)。
5.5事故鉴定 在申请保险金给付时,本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见释义6.14)进行身体检查或到法定鉴定部门进行残疾鉴定。
5.6 投保信息变更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投保人提供给本公司的住址或其他投保信息发生了变更,请及时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以便于本公司及时为投保人改变保险合同上的相关信息。
若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而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最新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5.7争议处理 投保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时,投保人可以从以下两种争议处理方式中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投保人选择以仲裁方式作为合同签署或履行过程中争议处理的方式,需与本公司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选择争议处理的方式、选择仲裁但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不存在,则以本条上述第(2)种方式处理争议。
z释义
6.1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具体等于:保险费×未到期天数÷保险单总保障天数×75%
6.2重大疾病指保险责任生效后,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的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
(一) 恶性肿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 急性心肌梗塞-“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三) 脑中风后遗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见释义6.15);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见释义6.16);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见释义6.17)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四)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五)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六)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荐”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