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1-11 09:43: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
三项或三项以上。
6.32 严 重 类 风 湿 性 类风湿性关节炎为广泛分布的慢性进行性多关节病变,表现为关节严重变 关节炎 形,侵犯至少三个主要关节或关节组,如:双手(多手指)关节、双足(多
足趾)关节、双腕关节、双膝关节和双髋关节。类风湿性关节炎必须明确 诊断并且已经达到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分类 IV 级的永久不可逆性关节功 能障碍(生活不能自理,且丧失工作能力)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晨僵; (2)对称性关节炎; (3)类风湿性皮下结节; (4)类风湿因子滴度升高;
(5)X 线显示严重的关节(软骨和骨)破坏和关节畸形。
6.33 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是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
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脊髓灰质炎必须明确诊断。本附加合同仅对脊髓
灰质炎造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导致被保险人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 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况予以理赔。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6.34 经 输 血 导 致 的 被保险人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人 类 免 疫 缺 陷 (1)在保障起始日或复效日之后,被保险人因输血而感染 HIV;
病毒感染 (2)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院出具该项输血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 的报告,或者法院终审裁定为���疗责任并且不准上诉; (3)受感染的被保险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在任何治愈艾滋病(AIDS)或阻止 HIV 病毒作用的疗法被发现以后,或 能防止 AIDS 发生的医疗方法被研究出来以后,本附加合同将不再予以赔 付。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 HIV 感染
不在本附加合同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必须拥有获得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
血液样本的权利和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6.35 严重克隆病 克隆病是一种慢性肉芽肿性肠炎,具有特征性的克隆病病理组织学变化。
诊断必��由病理检查结果证实。被保险人所患的克隆病必须已经造成瘘管
形成并伴有肠梗阻或肠穿孔。
7 释义
7.1 发病 发病是指出现第 6 条约定的疾病前兆或异常身体状况,该疾病前兆或 异常身体状况按常识足以引起或应当引起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 护人注意并寻求检查、诊断、治疗或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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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 咽能力完全丧失 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
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 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7.3 永久不可逆 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 180 天后,仍无
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7.4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
患艾滋病 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
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
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7.5 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
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特征。
7.6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 染色体异常 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
计分类》(ICD-10)确定。
7.7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 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 师职称证书》; (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7.8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活动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