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天天智尊重大疾病保险
2014-11-10 10:47: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附加天天智尊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59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只承担下列三项保险责任中的一项:
2.4.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随即终止。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2.4.2 全残保险金及全残津贴
若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发生全残,且被保险人在被首次确认为全残当日已满2周岁,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和全残津贴:
(1)全残保险金等于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我们将自被保险人被首次确认为全残当日起,每月向被保险人给
付全残津贴,直至给付满10年或被保险人身故(以较早者为准)。其中,每月全残津贴=1%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在我们履行全残津贴保险责任完毕之后,本附加合同效力随即终止。
2.4.3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第3条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随即终止。
阅读提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u 签收合同后10天内您享有犹豫期解除合同的权利……………………………………… 1.5
u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
u 您有权解除合同………………………………………………………………………………6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u 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3
u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u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4.2
u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7.1
u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8
u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11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4.2 诉讼时效
1.1 合同构成5 风险保险费的支付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5.1 风险保险费的支付
1.3 投保年龄5.2 风险保险费费率的调整
1.4 合同的签收6 合同解除
1.5 犹豫期6.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 我们提供的保障7 附加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2.1 基本保险金额7.1 宽限期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2.2 保险期间7.2 附加合同效力的恢复
2.3 等待期8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2.4 保险责任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2.5 责任免除9.1 年龄错误
3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10 特别说明
4 保险金的申请11 释义
4.1 保险金的申请
中意附加天天智尊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09]第112号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附加天天���尊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