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保家利重大疾病保险如何?
2014-11-10 10:27: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附加保家利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30岁 | 1206.00元 | 20年 |
重大疾病20.0万 |
20年 |
32岁 | 1255.00元 | 1年 |
重大疾病5.0万 |
1年 |
7岁 | 420.00元 | 20年 |
重大疾病30.0万 |
20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我们第7条约定的保障范围及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时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项保险金给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且终身以一次为限。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阅读提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u 签收合同后10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5
u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
u 您有权解除合同………………………………………………………………………………5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u 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3
u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u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3.3
u 您应按时支付保险费…………………………………………………………………………4.1
u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6
u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8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2.3 等待期4.2 保险费率的调整
1.1 合同构成2.4 保险责任5 合同解除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2.5 责任免除5.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3 投保年龄3 保险金的申请6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1.4 合同的签收3.1 受益人6.1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1.5 犹豫期3.2 保险金的申请7 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
2 我们提供的保障3.3 诉讼时效8 释义
2.1 保险金额4 保险费的支付9 特别说明
2.2 保险期间4.1 保险费的支付
中意附加保家利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09]第112号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附加保家利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可以附加于“中意保家利两全保险”(以下简称主合同)。如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以订立本附加合同。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本附加合同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