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安佑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2014-11-03 10:48: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3)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 干细胞移植术 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 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 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3、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 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 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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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
遗症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
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
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5、深度昏迷: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
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 5 分或
5 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 96 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6、双耳失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 500 赫兹、
1000 赫兹和 2000 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 90 分贝,且经纯音
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 3 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
的听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7、双目失明: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
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
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 3 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
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8、瘫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
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 180 天后,
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9、心脏瓣膜手术: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
的手术。
10、严重脑损伤: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
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
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
障碍,指脑损伤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
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1、严重Ⅲ度烧伤: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 20%或
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12、语言能力丧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 12 个
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 3 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 的语言能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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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急性脊髓灰质炎 :指被保险人被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因脊髓前角细胞或相应的脑干细 胞受到破坏而引致的局部或广泛的肌肉无力为特征的疾病。须经神经 专科医师确诊因感染脊髓��质炎病毒而导致瘫痪,此种瘫痪必须有明 显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