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教育金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10-31 08:37: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弥漫增生型
V 型 膜型
VI 型 肾小球硬化型
(三十一)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被保险人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在保障起始日或复效日之后,被保险人因输血而感染 HIV;
(2)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院出具该项输血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的 报告,或者法院终审裁定为医疗责任并且不准上诉;
(3)受感染的被保险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在任何治愈艾滋病(AIDS)或阻止 HIV 病毒作用的疗法被发现以后,或能 防止 AIDS 发生的医疗方法被研究出来以后,本保障将不再予以赔付。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 HIV 感染不 在本保单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必须拥有获得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 权利和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三十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被保险人在其常规职业工作过程中遭遇外伤,或者职业需要处理血液或 者其他体液时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感染必须是在被保险人正在从事其职业工作中发生,该职业必须 属于以下列表内的职业;
(2)血清转化必须出现在事故发生后的 6 个月以内;
(3)必须提供被保险人在所报事故发生后的 5 日以内进行的检查报告, 该报告必须显示被保险人血液 HIV 病毒阴性和/或 HIV 抗体阴性;
(4)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 12 个月内证实被保险人体内存在 HIV 病毒或 者 HIV 抗体。
职业限制如下所示:
医生和牙科医生 护士 实验室工作人员 医院护工 医生助理和牙医助理 救护车工作人员 助产士 消防队员
警察 狱警
(三十三)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是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 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脊髓灰质炎必须明确诊断。本保单仅对脊髓灰质炎造 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导致被保险人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情况予以理赔。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 日后,每肢三大关节 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上述 7.4 至 7.5 的释义中部分术语释义如下:
(一)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是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二)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是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 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是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 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三)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四)永久不可逆
永久不可逆是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 180 日后, 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五)三大关节
上肢三大关节是指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是指髋、膝、踝关节。
7.6 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
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7.7 初次发生 指被保险人首次出现重大疾病的前兆或异常的身体状况,包括与重大疾病相关
的症状及体征。
7.8 医院 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附属于
前述医院或单独作为���所、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等或相类似的医疗 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 全日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7.9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 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 书》;
(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