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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30 10:53: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证明;

  3. 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政府职能部门��医出具的尸体检验报告;

  4. 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索赔权利人须提供由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 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7. 我们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若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理赔:

  1. 本附加合同;

  2. 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残疾鉴定书;

  4. 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5. 我们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我们收到申请人保险金上述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的,在与申请人 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天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 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六十天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 保险金的数额暂时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材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 保险金数额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第十一条 索赔时效 本附加合同的索赔权利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

  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四部分 保险费的交纳

  第十二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如果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在交纳首期保险费以后,您应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

  第十三条 保险费的调整 我们有权利调整本产品保险费率,调整后的费率须符合保险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保险费率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后,将以书面形式于保险单周年日前通知您。您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以被保 险人投保时的年龄为计算基础,交纳续期保险费。

  第十四条 宽限期 自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每个保险费到期日次日起六十天为交付保险费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给付的保险金将扣除您未交纳的保险费。

  第五部分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权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您可随时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本附加合同终止。为了让您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相关的保险条款和内容,以及有更多的考虑时间,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次日起(含该日)十天内为犹豫期。

  一、若您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将于收到本条第三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并扣除十元工本费

  后无息退还已收的全部保险费,本附加合同自始无效。

  二、若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在收到本条第三款所列证明材料后三十日内向您退还本

  附加合同终止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

  三、您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本附加合同;

  2. 解除合同申请书;

  3. 您的身份证明。

  第六部分 就医须知

  被保险人须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但被保险人紧急抢救不受此限制,在病情稳定后,应转入定点医 疗机构继续治疗。

  第七部分 名词释义

  定点医疗机构: 我们为被保险人提供多家不同层次的专业医疗机构名单,供被保险人在此范围内选择,定 点医疗机构名单请见合同附件。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 书》;(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 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 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