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乐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10-14 09:47: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泰康乐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18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 种或者多种),或者于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本合同所 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按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 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乐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 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乐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 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 或者其他 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 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及生 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1.3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见 8.1)计算。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 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 满日的 24 时止。
2.3 等待期 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者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为等 待期,您为被保险人不间断连续投保本保险的续保合同无等待期;被保险人经医院(见8.2)初次确诊(见8.3)因意外伤害(见8.4)事故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 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的,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在等待期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 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但向您无息 退还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 种或者多种),或者于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罹患本合同所 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我们按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 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载明于本合同“7.重大疾病定义”。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见 8.5);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8.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8.7),或者驾驶无
有效行驶证(见 8.8)的机动车(见 8.9);
(5)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6)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7)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见 8.10);
(8) 遗传性疾病(见 8.11),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见 8.12),但本
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 们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现金价值(见 8.13)。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 退还现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除另有指定外,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 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 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