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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甲型H1N1流感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09-30 09:40:0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昆仑甲型H1N1流感疾病保险怎么样?

  昆仑甲型H1N1流感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3周岁至7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15日后,经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因此身故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15日内经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因此身故的,本公司无息退还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甲型H1N1流感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三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于解除本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解除本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会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四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第二部分 保障利益条款

  第五条 保险对象

  凡年龄在3周岁至75周岁之间(含3周岁和7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六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15日后,经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因此身故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15日内经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因此身故的,本公司无息退还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第七条 责任免除

  因下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因此身故的,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前15日内因疑似甲型H1N1流感或因与甲型H1N1流感病人及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人密切接触而被隔离的;

  2.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前以及首次投保保险期间开始后15日内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

  被保险人因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被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因此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

  第八条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短不低于30日,最长不超过一年,本公司自生效日的零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九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双方协商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本合同的保险费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间确定。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三部分 保险服务条款

  第十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后,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