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提高11类新农合重大疾病病种医疗费用限额标准
2016-06-23 15:51: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近日,市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调整和提高11类新农合重大疾病病种医疗费用限额标准。
贫困居民6种重大疾病可报80%
我市加大对农村新合贫困居民医疗保障倾斜力度,贫困居民患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6种重大疾病,限额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0%。肺结核病患者门诊治疗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实行按疗程付费制度。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主要指征包括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中少数危急、重症、大咯血、疑难、严重合并症和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以及耐药结核病患者,由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含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并按床日付费。
将0-7周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纳入新农合统筹支付范围试点,耳蜗成本费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植入手术医疗费用定额1.4万元、康复训练费用1.4万元,新农合按70%报销,贫困居民新农合按80%报销。确定中国医大附属一院、中国医大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大附属一院、大连医大附属二院、辽宁医学院附属一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作为首批人工耳蜗植入术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具有资质的专业性聋儿语训机构开展康复训练。
大病保险暂时不设封顶线
2016年,农村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0元,参合农民住院就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对个人自付合规费用1万元以上部分,由保险公司按50%补偿,暂不设封顶线。在基层首诊并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可按规定的比例报销补偿;未经转诊且不属于急诊抢救的患者,新农合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均下降25%。
贫困居民可以先住院后付费
推行在县乡公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先期垫付新农合及大病保险补偿金,参合农民住院时,只预交个人应承担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贫困居民持户口本、身份证、农合证、贫困证明及协议,实行先住院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制度。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出院即时获得补偿。
11种重大疾病限额标准提高
今年我市将继续巩固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共22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限额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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