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保险新政:泰州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政策解读
2016-05-23 13:23: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6、城镇职工大病保险采取什么补偿方式?
答: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补偿方式实行实时结算,即参保人员若符合职工大病保险的条件,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可同时享受职工大病保险的待遇。
7、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以什么方式承办?
答: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各地城镇职工大病保险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形式确定1家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或风险分担的方式运行。
8、承办的保险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承办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3】19号)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招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3】2号)规定的条件。
9、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什么时候实施?
答:职工大病保险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10、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与大病二次补偿是什么关系?
答: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后,职工大病二次补偿不再执行。为不影响2015.7-2016.6的职工大病二次补偿待遇的享受,参保人员应于2016年6月底前结清住院、门诊特殊病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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