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09-28 13:57:4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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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出现因视神经、脑干和脊髓损伤而导致的临床表现; (2)散在的身体损害的多样性;
(3)有明确的上述症状及神经损伤反复恶化、减轻的病史纪录。
18终末期肺病
由我们认可的专科医生确诊肺功能永久性的损害,其诊断标准包括: (1)肺活量持续比预计值减 少5 0 %或T if feneau比值(FEV1/IVC)比预计值减 少5 0 %,并且
( 2) 动 脉 血 氧 分 压(PaO2)持 续 下 降低于6 0mmHg且二氧化碳分压(PaCO2)上升超过5 0 mmHg。
索赔时须提供专科医生所在医院的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检查报告。
19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
被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AIDS),其诊断标准须包含几项: (1)感染是在保单生效后发生,且因必要的医疗性输血引起。
(2)被保险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索赔时须提供输血机构出具的责任承担证明。
20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 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 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 国新九分法》计算。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性的 体力活 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 态分级I 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 压超过3 0 mmHg。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 一 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 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 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23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 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瑞泰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释义 12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 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 5×109/L ;
②网织红细胞<1%;
③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25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 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上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本释义中所提及的术语,其解释如下:
1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六项基 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 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 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 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2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 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3.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 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咀嚼 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 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永久不可逆
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180天后,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5.专科医生
专 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 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13 瑞泰附安丰加之团选体投重资大连疾结病保险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释义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 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在人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