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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9)

2014-09-26 10:00:0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经我们同 意并经记载于保险合同上,可作为附属被保险人参加合同。

  1.4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与续

  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到满期日的24时止。

  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期间满期日的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续保,经我们同意 后,续保的生效日期以合同满期日的次日零时为准。每次续保保险期间为一年。

  2.2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2.3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30天内,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保

  险责任,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投保人无息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

  保险费,这3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若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或因意外伤害导致 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则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

  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44

  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 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依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

  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是重疾定义所述经输血或因职业关系 导致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除外;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发生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 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重大疾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并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Ž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 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重大疾病保险

  金的申请

  在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专科医生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 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料。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 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 失。

  赔偿损失范围和损失计算方法:按我们未及时履行义务当时最近一次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以单利方式计算并支付逾期给付保 险金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 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

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