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人寿附加合美人生防癌疾病保险
2014-09-15 14:47:4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大都会人寿附加合美人生防癌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20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癌症关爱金 癌症住院津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的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癌症关爱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经专科医生诊断确定为初次患有癌症,我们将根据《合美人生两全保险(A 款)》中规定之当时的身故保险金的金额给付癌症关爱 保险金,《合美人生两全保险(A 款)》及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诊断确定为初次患有癌症,我们将按以下两项 中的金额的较大值给付癌症关爱保险金,《合美人生两全保险(A 款)》及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1) 《合美人生两全保险(A 款)》规定之当时的身故保险金的金额;
(2) 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
癌症住院补贴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诊断确定为初次患有癌症,如因该初次所患癌 症导致住院治疗,我们按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癌症住院补贴保险 金,累计给付天数最多为 100 日。
本附加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合美人生防癌疾病保险(A 款)条款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
阅 读 指 南
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您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您有权在签收保险合同后 10 日内解除合同,并获取全额退还的保险费。..。..。.第十一条
您指定的受益人可以享受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障利益。..。..。..。..。..。..。..。..。第四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特定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做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四、五、十一、十二条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抉择。..。..。..。..。..。..。..。..。..第十一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十二条
目 录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七条受益人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八条保险金申请
第三条承保范围第九条诉讼时效
第四条保险责任第十条合同终止
第五条责任免除第十一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六条保险期间第十二条释义
CA03-D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1.1 本《附加合美人生防癌疾病保险(A 款)》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必须附加于我们提供选择的人身保险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如投保人(以下简称“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订立 本附加合同。
1.2 主合同的相关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本 附加合同若未在主合同的保险单或批注中加以记载,则本附加合同不产生效力。
第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2.1 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时,主合同的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
2.2 如您在主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我们对本附加合同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本附加合 同生效之日 24 时开始,生效日以批注所载为准。
第三条 承保范围
3.1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且年满 20 周岁至 55 周岁的人士(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交费期满时,被保 险人的年龄不能超过 65 周岁。
第四条 保险责任
4.1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的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4.1.1 癌症关爱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见释义)内经专科医生(见释义)诊断确定为初次患有癌 症(见释义),我们将根据《合美人生两全保险(A 款)》中规定之当时的身故保险金的金额给付癌症关爱 保险金,《合美人生两全保险(A 款)》及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专科医生诊断确定为初次患有癌症,我们将按以下两项 中的金额的较大值给付癌症关爱保险金,《合美人生两全保险(A 款)》及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1) 《合美人生两全保险(A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