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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附加增值重大烧烫伤医疗保险

2014-12-03 09:10: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招商信诺附加增值重大烧烫伤医疗保险怎么样?

  招商信诺附加增值重大烧烫伤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事故,并因该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造成III度烧烫伤且达到附表《重大烧烫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烧烫伤程度之一,我方按《重大烧烫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列明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烧烫伤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烧烫伤程度未达到附表《重大烧烫伤程度与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举的项目,我方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重大烧烫伤保险金的给付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烧烫伤,无论其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我方将仅按照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烧烫伤程度给付保险金。

  二、如果不同次的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且给付比例不同时,我方将对各次烧烫伤程度进行合并计算,按照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烧烫伤程度给付保险金;若后次烧烫伤程度给付比例较高,则给付后次烧烫伤保险金减去前次烧烫伤保险金的余额;若前次烧烫伤程度给付比例较高,则不再给付后次的烧烫伤保险金。

  三、如果不同次的意外事故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我方将给付各项烧烫伤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之和最高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烧烫伤保险金额。

  四、在我方给付保险金之后,对于经查实不属于保险责任或不符合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我方有权要求退还保险金,保险金获取人应在收到我方相关通知和证明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已领取的保险金退还给我方。

  

  招商信诺附加增值重大烧烫伤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我方同意后, 附加在主合同上。

  主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如果主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合同条款为 准。

  第二条 投保年龄

  年龄为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如属续保,则被保险人的年龄 最高可至六十四周岁。

  第三条 保险责任 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二十四小时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事故,并因该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造成III度烧烫伤且达到附表

  《重大烧烫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烧烫伤程度之一,我方按《重大烧烫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

  例表》中列明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烧烫伤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烧烫伤程度未达到附表《重大烧烫伤程度与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举的项目,我 方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重大烧烫伤保险金的给付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烧烫伤,无论其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我方将仅按照其中给 付比例最高的烧烫伤程度给付保险金。

  二、如果不同次的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且给付比例不同时,我方将对各次烧 烫伤程度进行合并计算,按照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烧烫伤程度给付保险金;若后次烧烫伤程度给付比例较高, 则给付后次烧烫伤保险金减去前次烧烫伤保险金的余额;若前次烧烫伤程度给付比例较高,则不再给付后次 的烧烫伤保险金。

  三、如果不同次的意外事故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我方将���付各项烧烫伤保险金之和,

  但给付金额之和最高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烧烫伤保险金额。

  四、在我方给付保险金之后,对于经查实不属于保险责任或不符合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我方有权要求退 还保险金,保险金获取人应在收到我方相关通知和证明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已领取的保险金退还给我方。

  第四条 责任免除如果被保险人烧烫伤由下述任一事项造成,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遭受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 二、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被保险人自杀、自我伤害、挑衅、斗殴、

  不遵照医护意见或其它故意行为;

三、被保险人处于精神错乱、精神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