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和保险之雇主责任保险条款如何?
2014-12-17 10:49: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
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
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上述安全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
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
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
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
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
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
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导
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收到受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未
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受害人及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
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受其约束。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
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
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的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
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或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协助导致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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