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2014版)
2014-12-16 13:08: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营活动。
【追溯期】指自保险期间起始日向前追溯约定的时间期间,追溯期的起始日不能超过首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间起始日。追溯期由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投保人连续投保,追溯期可以连续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保险年度】指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依合同约定,往后所经过的年度。保险年度的计算从保险合同生效日起,向后推算一年并逐年计算。
【委托人】是指接受被保险人提供无船承运业务服务并与之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所有人、托运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货物】是指货物和由委托人提供的用于集装货物的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的装运器具。
附:短期费率表:
保险期间 |
一个月 |
二个月 |
三个月 |
四个月 |
五个月 |
六个月 |
七个月 |
八个月 |
九个月 |
十个月 |
十一个月 |
十二个月 |
年费率的百分比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85 |
90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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