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福源补充工伤团体保险(A款)
2014-12-12 12:25: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工伤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合同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对因工伤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工伤伤残保险金、工伤住院医疗保险金和工伤住院补贴保险金受益人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工伤残疾保险金、工伤住院医疗保险金和工伤住院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包含工伤身故保险责任、工伤伤残保险责任、工伤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和工伤住院补贴保险责任等四项保险责任,供投保人选择投保。
第六条 本合同的工伤身故保险责任如下: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与本合同载明的其供职单位工作相关的工伤事故,且自该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工伤事故为直接、完全原因而身故的,保险人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工伤身故保险金额给付工伤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该工伤事故而下落不明,后经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工伤身故保险金额给付工伤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但若该被保险人生还,保险金申请人应当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已给付的工伤身故保险金,然后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应当视为未因该次宣告死亡而终止;保险金申请人未在三十日内退还的,保险人有权追索。
第七条 本合同的工伤伤残保险责任如下: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与本合同载明的其供职单位工作相关的工伤事故,且以该工伤事故为直接、完全原因而伤残,伤残程度稳定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鉴定伤残程度为五至十级中任一级伤残的,保险人按与该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对应的工伤伤残保险金额给付工伤伤残保险金。若至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仍未完全确定,保险人按根据第一百八十日时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鉴定的伤残等级给付工伤伤残保险金。
遭受该工伤事故的被保险人本次事故所致伤残,若合并该被保险人已有伤残且致更严重程度伤残(以五级为上限),保险人按“与该被保险人现有伤残等级对应的工伤伤残保险金额-与该被保险人的已有伤残等级对应的工伤伤残保险金额)”给付工伤伤残保险金。
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与五至十级伤残中任一等级伤残对应的工伤伤残保险金累计以其与该伤残等级对应的工伤伤残保险金额为上限。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伤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如下: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遭受与本合同载明的其供职单位工作相关的工伤事故,并直接、完全因该工伤事故而在其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接受治疗的,对其由此发生的医学必要的医疗费用中超出该地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范围和标准以外的部分(以下简称“每次事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次免赔额和赔付比例,保险人按“(每次事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次免赔额)×赔付比例”给付工伤住院医疗保险金。若保险期间届满时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保险人继续承担工伤住院医疗保险责任至其当次住院出院之时或者对应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二十四时(以先发生者为准)止。
保险人根据本合同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工伤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以该被保险人的工伤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上限,当达到该限额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工伤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的工伤住院补贴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