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康平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1-14 09:10:4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9.12 探险 是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 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等活 动。
9.13 特技 是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活动。
9.14 未满期保险费 等于本合同已交保险费×(1-经过天数/保险期间的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 按一天计算。
9.15 未满期净保费 等于本合同已交保险费×(1-25%)×(1-经过天数/保险期间的天数),经过天 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9.16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 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
9.17 医疗机构 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或以上之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上述 医院的分院、联合病房或联合病床,精神病院,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 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之医疗机构。
9.18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相关名词释义:
失明 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 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 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 眼科医师出具医���诊断证明。
永久完全 系指自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 180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 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关节机能的丧失 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咀嚼、吞咽机能
的丧失
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至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
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为维持生命必要
之日常生活活
动,全需他人扶
助
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
需要他人帮助。
上肢三大关节 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
下肢三大关节 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
手指缺失 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手指机能的丧失 系指自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足趾缺失 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听觉机能的丧失 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 90分贝。语言频率为 500、1000、2000赫兹。
语言机能的丧失 系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中,有三种以 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 格的五官科(耳、鼻、喉)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 的失语。
两眼眼睑显著缺
损
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鼻部缺损且嗅觉
机能遗存显著障
碍
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鼻呼吸困难,不能矫治或两侧
嗅觉丧失。
附表一: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比例给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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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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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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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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