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人寿百万爱驾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4-08-26 15:19: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一般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2.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10.3),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含),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3.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年内(含)在驾驶或乘坐私家车(见10.4),自进入私家车车厢至抵达该次驾驶或乘坐的目的地走出车厢的期间内遭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含),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年后在驾驶或乘坐私家车,自进入私家车车厢至抵达该次驾驶或乘坐的目的地走出车厢的期间内遭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含),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4.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满期日仍生存,我们按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以上保险金已给付其中一项,则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将不再给付其他三项保险金中的任意一项。
累计所交保险费:
若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未发生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累计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已经过并实际交纳了保险费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
若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发生一次或多次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累计所交保险费=最近一次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已经过并实际交纳了保险费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10.5);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0.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0.7),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10.8)的机动车(见10.9);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见10.10)、跳伞、攀岩(见10.11)、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见10.12)、摔跤、武术比赛(见10.13)、特技表演(见10.14)、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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