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团体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2014-11-13 09:47:2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二十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按照本公司的规定选择或与本公司协商并经本公
司同意后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本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载明的日期为准,保险单满期日以该日期为基础计算。 本合同期满后,本公司有权对提出的续保申请重新审核,并做出合理调整。
第二十一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所称的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费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险期间及保险责任计算,并在保险单上载
明。保险费由投保人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清。
第二十二条【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第二十三条【保险责任的开始】 我们在收取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将签发保险单或批注作为保险凭证。我们自本合
同生效日即保险单所载的保险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1、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份、保险费到期日和保险合同满期日
均以本合同生效日为基础计算。
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
2、 投保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合同;
3、 保险期间届满;
4、 本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第二十五条 【保险金的申领】 一、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本公司 申请理赔:
1、 本合同;
2、 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尸 体检验报告;
4、 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索赔权利人须提供由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 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7、 本公司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 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或烧伤,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
向本公司申请理赔:
1、 本合同;
2、 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残疾鉴定书;
1保险单周年日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每一个保险单年度内本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是 指保险单生效一年后的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
4、 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5、 本公司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本公司收到申请人上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所列的证明材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 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 保险责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 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暂时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材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 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第二十六条 【名词释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名词,其特定含义如下:
本公司:
团体:
意外事故: 意外烧伤:
本公司认可的医 疗机构:
公共交通工具:
学校:
未满期净保险费:
手续费:
指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指中国境内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国家机关、院校、企 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等。 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 观事件。 指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机体软组织的烧伤,烧伤深度达到Ⅲ度。 指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按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 中二级以上(含)公立医院或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 疗机构。 指具有固定行驶路线、固定行驶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