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
2014-08-26 14:23:1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1.2 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
颅脑损伤导致极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 20),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处于完全护理 依赖状态
1 级
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 34),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处 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
2 级
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 34),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
3 级
颅脑损伤导致中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 49),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
4 级
注:○1 护理依赖:应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
○2 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 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3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均需 护理者;(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三项或三项以上需要护 理者;(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需要护理者。
1.3 意识功能障碍
意识功能是指意识和警觉状态下的一般精神功能,包括清醒和持续的觉醒状态。本标准中的意识功能障 碍是指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1 级
注:植物状态指由于��重颅脑损伤造成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命令,保持自主呼吸和血 压,有睡眠-醒觉周期,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能自动睁眼或刺激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踪运动,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
2
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2.1 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
视功能是指与感受存在的光线和感受视觉刺激的形式、大小、形状和颜色等有关的感觉功能。本标准中 的视功能障碍是指眼盲目或低视力。
双侧眼球缺失
1 级
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 5 级
1 级
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 4 级
2 级
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 3 级
3 级
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低视力 2 级
4 级
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低视力 1 级
5 级
一侧眼球缺失
7 级
2.2 视功能障碍
除眼盲目和低视力外,本标准中的视功能障碍还包括视野缺损。
双眼盲目 5 级
2 级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 5°
2 级
双眼盲目大于等于 4 级
3 级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 10°
3 级
双眼盲目大于等于 3 级
4 级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 20°
4 级
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 2 级
5 级
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 1 级
6 级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 60°
6 级
一眼盲目 5 级
7 级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 5°
7 级
一眼盲目大于等于 4 级
8 级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 10°
8 级
一眼盲目大于等于 3 级
9 级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 20°
9 级
一眼低视力大于等于 1 级。
10 级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 60°
10 级
注:①视力和视野
级别
低视力及盲目分级标准
最好矫正视力
最好矫正视力低于
最低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低视力
1
0.3
0.1
2
0.1
0.05(三米指数)
盲目
3
0.05
0.02(一米指数)
4
0.02
光感
5
无光感
如果中心视力好而视野缩小,以中央注视点为中心,视野直径小于 20°而大于 10°者为盲目 3 级;如
直径小于 10°者为盲目 4 级。
本标准视力以矫正视力为准,经治疗而无法恢复者。
○2 视野缺损指因损伤导致眼球注视前方而不转动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缩窄,以致难以从事正常工作、
学习或其他活动。
2.3 眼球的晶状体结构损伤
外伤性白内障
10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