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附加老年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30 09:54:4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终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需经医院进行必要的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10、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
毒、整容、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2、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蹦极、探险
活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3、被保险人从事井下作业、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
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 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等)的费用;
2. 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先天性疾病治疗费用;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 流产及分娩以及由以上一个或多个原因引起的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 被保险人的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补贴费;
4. 保险单签发地所在城镇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中不予支付的费用。
第八条 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所称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三部分 如何领取保险金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领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索赔权利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
向我们申请理赔:
1、本附加合同;
2、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尸体检验报 告;
4、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索赔权利人须提供由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7、我们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高度残疾、骨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索赔权利人申请领取高度残疾、骨折或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理赔:
1、本附加合同;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残疾鉴定书,若申请领取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还需提供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和费用清单(我们留存复印件);
4、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5、我们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 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 保险责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 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暂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材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 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第十条 索赔时效
本附加合同的索赔权利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