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意外伤害保险(含龙行无忧)
2014-10-22 11:21:4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险程度增加(或减低)时,本公司于收到通知
后,自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按日计算、增收(或退还)本合同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
业或工种,依照本公司的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者,本公司于收到通知后,自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本
合同的效力终止,并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本公司的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但未依本条第一款通知本公司而
发生保险事故者,本公司按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所变更的
职业或工种在拒保范围内者,本公司不负保险金的给付责任,仅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第二十三条 年龄错误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
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 发生之前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 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 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 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 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作前述通知时,本公司按本合
同上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投保时在投保单上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0��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六条 释义
本合同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
的伤害。
航空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客机,自踏入民航客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
伤害事故的地走出民航客机的舱门止,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
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事故。
高速列车: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经营客运业务的高速列车,自踏入高速列车的舱门起至抵达目
意外伤害的地走出高速列车的舱门止,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
事故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事故。
高速列车是指最高行车速度每小时达到或超过 200 公里的铁路列车。本合同仅保障作为
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的高速列车,包括:高铁、动车、磁悬浮列车。
轮船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经营客运业务的轮船,自踏 上轮船甲板起至抵达目的地离开轮
伤害事故船甲板止,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
《意外伤害保险》2011 年 10 月备案
身体受到伤害的事故。
轨道交通: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经营客运业务的轨道列车,自进入轨道列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
意外伤害地走出轨道列车车厢止,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
事故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事故。
轨道列车仅包括:地铁、轻轨、空中轨道列车、有轨电车。
客运业务: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经营客运业务的机动车(见释义),自进入机动车车厢起至抵
机动车辆达目的地走出机动车车厢止,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
意外伤害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事故。
事故
非商业运:被保险人搭乘或驾驶非商业运营的机动车,自进入机动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机动
营机动车车车厢止,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
辆意外伤身体受到伤害的事故。
害事故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