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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0-21 12:54:4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怎么样?

  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医疗 意外住院津贴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35岁 112.00元 1年

意外医疗4000元

意外住院津贴40元

1年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本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我们按实际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向受益人给付意外医疗赔偿金。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金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为限。

  免赔额等于以下两者中较大者:

  (1) 100元;

  (2) 被保险人从所参加的社会医疗保险、被保险人的工作单位及其他保险计划中已获赔付金额的总额。

  本附加合同中所规定的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接受住院治疗的,我们还将按意外住院津贴日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向受益人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我们在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180日为限。

  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v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2.3

  v 我们给付保险金时遵循补偿原则。..。..。..。..。..。..。..。..。..。..。..。..。..。..。..。..2.5

  v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6

  v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v 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您仔细阅读。..。..。..。..。..。..。..。..。...6.3

  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投保年龄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意外住院津贴日额、意外医疗最大赔偿额

  2.2 无理赔奖励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补偿原则

  2.6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续��

  5. 合同解除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6.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效力终止

  6.2 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

  6.3 适用主合同条款

  7. 释义

  7.1 周岁

  7.2 意外伤害

  7.3 医院

  7.4 当地

  7.5中国大陆

  7.6既往症

  7.7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8康复治疗

  7.9牙齿治疗

  7.10醉酒

  7.11毒品

  7.12酒后驾驶

  7.1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7.14无有效行驶证

  7.15机动车

  7.16潜水

  7.17攀岩

  7.18探险

  7.19武术比赛

  7.20特技表演

  7.21有效身份证件

  7.22未满期净保险费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2009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合同构成本附加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我们同意,附加于主合同。

本附加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