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0-17 11:41: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合理医疗费用的,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的50%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意外医疗保险金额的50%时,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如为境外就医,医疗费用按照国内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折算。
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的,本公司就其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合理医疗费用的,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的20%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意外医疗保险金额的20%时,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如为境外就医,医疗费用按照国内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折算。
如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已部分得到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报销或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给付的,本公司将根据医疗费凭证复印件及单位、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报销或给付金额证明,按规定承担其剩余部分的赔付责任。
本项保险责任中的医疗费用和意外医疗保险金均按保险事故发生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
2.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日数,每份保险依据公司(合理住院日数×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每一保险年度内对同一被保险人因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事故而住院进行的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日数以180日为限。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日数,每份保险依据公式(合理住院日数×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50%)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每一保险年度内对同一被保险人因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期间遭受意外事故而住院进行的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日数以180日为限。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日数,每份保险依据公式(合理住院日数×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20%)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每一保险年度内对同一被保险人因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事故而住院进行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日数以180日为限。
提示: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请注意仔细阅读。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平保健发[2009]32号,2009年9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投保范围
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参保成员的配偶与子女也可参加本保险。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第四条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可选择投保可选部分的一项或两项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按约定承担下列部分或全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