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众安顺少儿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0-14 11:10: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三部分 基本条款】
第十二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费率的,无论发现当时保险事故是否发生,本合同自动终止,且本公司不退还任何金额;对于本合同终止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也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费率的,无论发现当时保险事故是否发生,本公司都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本保单年度未经过净保险费。
第十三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法定证件登记的周岁年龄为准。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出生年月日在投保单上填明。若发生错误,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被保险人的真实投保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投保范围时,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本保单年度未经过净保险费;在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本公司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二、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所需收取的保��费较低时,本公司将多交的保险费无息退还,但至多退还一个保单年度多交的保险费,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金额维持不变。
三、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所需收取的保险费较高时,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差额及其利息;若被保险人已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真实年龄,按实际已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实际已交保险费对应的保险金额。
第十四条 职业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职业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于变更后十日之内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不属于本公司的承保范围,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自其职业变更之日起终止,本公司按第十六条第二款表中比例退还最后一期已交的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属于本公司的承保范围,变更之日所在保单年度的保险费维持不变,但在续保时,投保人需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职业支付续保保险费;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按前述约定通知本公司,而仍然按变更前的职业支付续保保险费,本公司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依照本公司的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续保保险费与应交续保保险费的比例计算实际已交保险费对应的保险金额;
二、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依照本公司的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本公司将多交的续保保险费无息退还,但至多退还一个保单年度多交的续保保险费,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金额维持不变。
第十五条 续保和宽限期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若本公司同意续保的,投保人需支付本公司当时规定的续保保险费,续保方可生效。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三十日为续保交费的宽限期。若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需从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
1、本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投保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到第一款所列证明和材料之日起终止,本公司应在合同终止后的三十日内按下表所列比例退还最后一期已交保险费:
保费退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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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若本公司已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给付过保险金,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不退还任何保险费。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管辖,任何与之冲突的部分都将作相应的修改。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