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康联团体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11 10:27: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和殡葬证明;(6)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7)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8)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须提供相关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3.3.2 全残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申请全残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被保险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4)申请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5) 我们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本合同关于全残的约定所出具的残疾程度
鉴定书;(6)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
他证明和资料;(7)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全残,须提供相关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和资料。
3.3.3 满期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申请满期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申请书;(2)保险合同;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法定有效身份证明;(4)申请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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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能够确认被保险人生存的其他证明材料。
3.3.4 委托他人代为申 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受委托人还应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字的理赔
请保险金 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3.5 提供补充材料 以上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充提
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但出现不可预知的新情况除外。
3.4 保险金给付 (1)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
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们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 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 金义务。本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给付保险金义务。
(2)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我们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 定之日起 3 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 说明理由。
(4)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 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 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法院宣告死亡的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判决书宣 处理 告之日为准,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或者其他领 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收取的保险 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3.6诉讼时效申请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频次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 定交纳日[10.18]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4.2 宽限期 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以后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应交日起60
日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 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当期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 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值,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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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向我们咨询。
5.2 保单贷款 若本合同有效且具有现金价值,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贷款。贷款金
额最高不超过申请时现金价值净额[10.19]的90%。此外,每次贷款金额不得低于 该次申请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并且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 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10.20]计算,您可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