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光景点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09 11:08: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诉讼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如何交付保险费
4.1保险费的交付
保险费详见费率表,本合同保险费为一次交清。
5、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5.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生效后,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您可以书面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尚未开始;
2、被保险人因故未进入本合同约定的观光景点并且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
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未进入本合同约定观光景点的有效证明(若被保险人因故未进入本合同约定观光景点)。
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上述证明和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净保险费。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解除合同后,受益人不能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申请给付保险金。
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投保范围
凡持有效门票在观光景点游览的游客,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6.2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做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返还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我们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返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3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6.4年龄计算与错误处理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若发生错误按下列规定办理:
真实投保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范围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返还本合同的净保险费。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6.5身体残疾鉴定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事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6.6失踪处理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以判决宣告日为被保险人身故日。
若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后三十日内将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还本公司。
6.7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释义
7.1观光景点
指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观光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