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一样呢?
2014-09-28 13:47: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4](详见附表二:《现金价值表》,以下简称“附表二”),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在任何情况下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三、被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自杀;
四、被保险人醉酒[5]或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6],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7]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9],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0]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流产或分娩、猝死[11]、接受整容手术;医疗事故;
七、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且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八、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12]、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13]、探险活动[14]、武术比赛[15]、摔跤比赛、特技表演[16]、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等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17];
十、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8]交纳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19],如果被保险人符合我们规定的续保条件,我们将自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除非您已申请终止本合同。续保时被保险人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
如果我们接受续保,自本合同期满日的当天零时起60天为交费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20],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当期应付而未付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后,您仍未交纳保险费,自本合同期满日的当天零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有权在续保时调整保险费,但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1]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2]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23];
3. 医院[24]或法定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证明或资料;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25]后给付。
[26]当天零时;
二、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且我们不接受本合同续保;
三、我们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累积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四、本合同内约定的其它终止情况。
[1]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2]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3]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