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华顺交通工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28 09:45:2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口头形式向投保人 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免除本公司责任条款不产生效力。订 立本合同和申请增加被保险人时,本公司会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 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
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被保险人的资格。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
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对于解除被保险人的资格前 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 的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 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将退还本保险实际交 纳的保险费(对于解除被保险人的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不 承担保险责任,但将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或投保人申请增加被保险人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情 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或被保险人的资格;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
5.2 本公司合 同解除权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和解除被保险人资格的权利,自本公司知道有该事由之
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及解除被 保险人资 格的限制
5.3 被保险人 的变动
如发生被保险人变动,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因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的,本公司审核同意并收取相应的保险
费后,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开始生效,本公司按本合同第2.3 条的规定对该被保险 人承担保险责任。
2.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他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的,本公司自收到通知 及相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 现金价值。如被保险人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本公司不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 值。
3.投保人需要同时增加和减少被保险人的,可以更换被保险人,但所更换被保 险人的保险金额、所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必须与被更换被保险人一致,且 被更换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金给付。
5.4 地址变更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本 公司。如投保人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 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5.5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共同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诉。
z释义
6.1 本公司公 章
本公司公章仅指以下两项中的任何一项:
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6.2 周岁 以法定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6.3 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保险费×(保险期间月数-本合同已经过月数)×0.75÷保险期间 月数,不足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6.4 交通工具 本合同所指的交通工具包括:飞机、火车、轮船、汽车。 飞机: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合法运营、以客运为目的的飞机; 火车: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合法运营、以客运为目的的火车(含地铁、轻
轨); 轮船: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合法运营、以客运为目的的轮船; 汽车: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合法运营、以客运为目的的公共汽车(含公共
电车、出租车)以及单位公务、商务用车或私家车;
公务、商务用车: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拥有的以执行公务、商务为 目的的合法的非货运汽车;
私家车:不以货运为目的的合法的私有汽车。
6.5 意外伤害 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主要原因导致的身 体伤害。
6.6 毒品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 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 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