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附加安宜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014-09-16 09:58: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办理的,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保险金如转变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不齐全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补齐。
8.3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8.4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我们将进展情况通知受益人,并应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承诺,我们应尽可能在收到完整的保险金申请证明文件和资料后三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但不归责于我们原因导致的给付延误或不属于我们应承担的保险责任的除外。逾期未给付保险金,我们除支付保险金外,还将按给付当月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计利息给付。此外,对于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我们将针对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给付,等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
9.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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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受益人的指定
本附加合同各项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该被保险人本人。
9.2 保险金转变为遗产的处理
若被保险人本人在领取保险金之前身故的,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0.合同解除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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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退保)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您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您的身份证明。
我们接到解除附加合同申请的次日零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于收齐前述证明文件和资料后三十日内退还本附加合同的未满期保险费。
您于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10.2 合同效力的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效力即行终止。如有未满期保险费,我们将向您退还,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一)您或我们解除本附加合同的;
(二)您或我们解除主合同的;
(三)主合同已经终止的;
(四)您及我们双方中的任一方做出不续保的书面意思表示的;
(五)主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的;
(六)若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为主合同被保险人或其配偶的,则本附加合同于本附加合同被保 险人满六十六周岁的主合同生效对应日时,效力即行终止;若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为主合同被保险人的子女、继子女的,则本附加合同于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满二十六周岁的主合同生效对应日时,效力即行终止。
11.其他您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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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职业、职务或工种变更的通知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职务或工种时,您或被保险人应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职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29]其危险程度减低时,我们自职业、职务或工种变更的次日起,按其差额比例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职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时,我们自职业、职务或工种变更的次日起,按差额比例增收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职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我们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并退还本附加合同未满期保险费。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职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的,如被保险人未依本条的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则我们按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变更的职业、职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退还本附加合同未满期保险费。
11.2 争议的处理
[1]、周岁:指以法定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