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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附加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2014-09-11 13:44:4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安邦附加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安邦附加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医疗 团体医疗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被保险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见释义6.2)事故并在医院(见释义6.3)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见释义6.4)治疗,本公司就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见释义6.5),按投保时本公司与投保人约定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予以补偿。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接受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长可至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天止,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本公司均按本条第一项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医疗费用补偿原则

  本附加险合同属于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从任何其他途径(包括政府、企业、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医疗费用赔偿或补偿,本公司给付保险金以扣除上述所得医疗费用赔偿或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中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费用金额为限。

  

  安邦附加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本.公.司.”.指.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C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v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1.4

  v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1

  C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退保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投保人慎重决策。。.。。.。。.。。.。。.。。.。。.。。.。。.。。.。.1.4

  v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5

  v 保险��故发生后请投保人及时通知本公司。。.。。.。。.。。.。。.。。.。。.。。.。。.。。.。。.。。.。。.。。.4.2

  v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1

  v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投保人注意。。.。。.。。.。。.。。.。。.6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1.投保人与本公司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和保险 责任开始

  1.4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责任

  2.2 医疗费用补偿原则

  2.3保险期间

  2.4保险金额

  2.5保险责任的免除

  3. 保险费

  3.1 保险费的交纳

  4.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4.1 保险金受益人

  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申请

  4.4 保险金的给付

  4.5 诉讼时效

  5. 基本条款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5.3 效力终止

  5.4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6. 释义

  6.1 现金价值

  6.2 意外伤害

  6.3 医院

  6.4 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

  6.5 医疗费用

  6.6 毒品

  6.7 酒后驾驶

  6.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6.9 无有效行驶证

  6.10非处方药

  6.11极短期保险费

  6.12有效身份证件

  安邦附加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u 投保人与本公司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安邦附加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本附加险合

同)是主险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险合同。本附加 险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 保单(经本公司核实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与本附 加险合同有关的其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