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商旅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9-10 11:24:0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院费用扣除300元后的剩余部分进行给付。
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积所承担的意外住院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为限。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三款、第十二款至第十五款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第六款,但本合同仍然有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第一款,但本合同仍然有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退还现金价值,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在任何情况下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3.被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自杀;
4.被保险人醉酒或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猝死;
7.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且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8.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等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2.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视力矫正;
13.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
14.美容手术、整形手术或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医疗事故;
15.接受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妊娠(含宫外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六条 补偿性原则对保险责任的限制
如果被保险人可以按政府的规定取得补偿,或可以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单位、个人给付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实际住院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第四条第六款所述方式承担给付责任。
第七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如果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方式为分期交纳保险费,您在交纳了首期保险费后,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交纳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第九条 续保
在本合同期满日,如果被保险人符合我们规定的续保条件,我们将自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除非您已申请终止本合同。续保时被保险人年龄不应超过64周岁。
如果我们接受续保,自本合同期满日的当天零时起60天为交费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当期应付而未付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后,您仍未交纳保险费,自本合同期满日的当天零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有权在续保时调整保险费,但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十条 受益人
意外残疾保险金和意外住院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意外身故保险金、陆海交通意外身故保险、私家车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和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意外身故保险金、陆海交通意外身故保险、私家车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和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意外身故保险金、陆海交通意外身故保险、私家车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和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意外身故保险金、陆海交通意外身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