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孝心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9-10 08:57:5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释义四)的影响;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五)、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六),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七)的机动车;
(8)被保险人精神错乱;
(9)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1)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事故致有伤口而生感染者除外);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任何恐怖分子行为(释义八);
(1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5)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16)被保险人进行潜水(释义九)、滑水、滑雪、轮滑、滑板、滑板车、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释义十)或探险活动(释义十一);
(17)被保险人进行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的比赛或被保险人进行特技(释义十二)表演;
(18)被保险人进行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
(19)被保险人从事下列职业活动时遭受的意外事故:
矿业采掘业(不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林业(不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
海上作业人员受训新兵
桥梁工程人员石棉瓦操作工
特种部队液化气油罐车司机及随车工人
武器弹药研究及管理人员变压器操作工
高速公路、隧道、地下铁工程人员拉线安装塔架工人
救难船员消防员
潜水员液化气体制造工人
职业运动员水坝工程人员
海湾、港口工程人员电缆、架空线操作及维修人员
爆炸品制造和爆破工作人员军校、警校学员
交通及防暴警察武打和特技演员
架空作业者战地记者
前线军人烟囱清洁工
酸类制造工驯兽及饲养人员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退费比例表》向受益人退还退费金额;若无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本公司按《退费比例表》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退费金额。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退费比例表》向投保人退还退费金额。
第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五条 投保年龄、保险期间及续保
本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首次投保年龄为十八岁至七十五岁(释义十三)。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本合同所接受的为同一被保险人的投保只限一次,若有多次投保,则首次投保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其余均将被视为无效合同,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所有无效合同已付的保险费。
投保人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续保保险费以示续保,若本公司同意该续保且已收取该续保保险费,则本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本合同可按上述续保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可续保至被保险人七十九岁生日)。
第六条 次被保险人的减少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按以下约定减少本合同的次被保险人:
(1)若本公司不接受某次被保险人继续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则自保险单满期日起,本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将不再包含该次被保险人;
(2)若某次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岁,则自其年满八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本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将不再包含该次被保险人。
注:在上述(2)项的情况下,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该次被保险人生日为同一日期,则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自(2)项所述的八十岁生日开始将不再包含该次被保险人。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某次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对该次被保险人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其相应的最高限额,则自该次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对其累计给付金额达最高限额之日起,本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将不再包含该次被保险人。
三、被保险人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被取消被保险人资格。
第七条 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1)投保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向本公司申请解除合同;
(2)本合同对主被保险人的累计给付金额已达本合同约定的主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
(3)主被保险人身故;
(4)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无意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