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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9-02 14:01:0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您可以书面申请解 除本附加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解除合同申请书; 三、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 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r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5.1 受益人指定与 变更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5.2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 们,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 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 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5.3 保险金申请时

  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

  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5.4 保险金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残疾保险金时, 应当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由我们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5.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 明和资料。

  二、如果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所有证明和资料外, 必须另行出具有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5.5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证明和资料后,会及时作出核定;情

  形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们会将核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 给付保险金的���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附加合同对给 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我们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 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 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 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 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以给付,在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 相应的差额。

  s 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6.1

职业变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职业变更的您或被保险人应于

 

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若被保人变更后的职业按职业分类属于危险程度降低的我们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差额退还未满期

保险费(见7.10

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按职业分类属于危险程度增加的我们自收

到通知后按变更前后保险费的差额向您增收自被保险人职业变更之

日起的未满期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不在我们承保范围之内者则本附加合同自

职业变更之日起终止我们将在收到被保险人职业变更的通知后解除

本附加合同并退还被保险人职业变更之日的现金价值。

若您和被保险人均未能就被保险人的职业变更情况以书面形式通

知我们,并且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按职业分类属于危险程度

当被保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我们在给付保险金

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不

在我们承保范围之内者我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

被保险人职业变更之日的现金价值。

  6.2 附加合同的终

  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一、主合同失效、解除、终止或期满; 二、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三、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四、主合同或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t 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7.1 意外伤害 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7.2 我们认可的伤 残鉴定机构

  指具有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

  7.3 醉酒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 量大于或等于 80毫克。

7.4 潜水 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