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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安心100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9-02 13:45:4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友邦安心100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友邦安心100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特定意外身故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

  本条第一至第三款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不包括猝死),则本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为该事故发生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条第二至第三款的保险金,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此二款内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则本公司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为《给付表一》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同一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给付表一》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将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三、意外烧伤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烧伤,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导致III度烧伤,则本公司将按《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二》)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为《给付表二》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本公司将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若不同的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为准:若后次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烧伤保险金;若前次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较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烧伤保险金。

  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四、额外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以下任一情形导致其身故,则本公司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后,再给付额外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1)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则其金额为该事故发生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因九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而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则其金额为该事故发生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

  

  友邦安心意外伤害保险

  友邦[2009]第0229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备案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所附的投保单(正本留本公司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及其他约定书均为《友邦安心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

  本条第一至第三款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释义一),且自该事故发生之��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不包括猝死),则本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为该事故发生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条第二至第三款的保险金,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此二款内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人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