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意外残疾及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13:44: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友邦附加意外残疾及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残疾
对被保险人的同一意外事故,本条各项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1) 意外残疾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残疾给付表》)所列之残疾,则本公司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其金额为《残疾给付表》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残疾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之前有意外事故导致残疾发生在同一肢,而本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按给付比例差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本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轻或与之前的相当,则本公司不再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给付表》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将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2) 意外烧伤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烧伤,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导致III度烧伤,则本公司将按《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烧伤给付表》)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其金额为《烧伤给付表》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烧伤,烧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将给付各项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友邦附加意外残疾及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友邦附加意外残疾及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其所附加于的团体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不在投保单上载明或批注,本附加合同不产生效力。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对被保险人的同一意外事故(释义一),本条各项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1) 意外残疾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残疾给付表》)所列之残疾,则本公司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其金额为《残疾给付表》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残疾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之前有意外事故导致残疾发生在同一肢,而本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按给付比例差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本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轻或与之前的相当,则本公司不再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同一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给付表》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将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2) 意外烧伤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烧伤(释义二),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导致III度烧伤,则本公司将按《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烧伤给付表》)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其金额为《烧伤给付表》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烧伤,烧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将给付各项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第三条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