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旅游救援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09-02 12:34:4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赔额为100元。 上述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注射费、药品费、检查费、处置费、输血费、输氧费、会
诊费、救护车费、普通病房床位费(一次住院的累计给���天数不超过30日)、重症监
护病房床位费、烧伤病房床位费。 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中的上述医疗费用限于在国内的治疗费用,出境旅游中的
上述医疗费用限于在出境旅游所在地的治疗费用。其中国内的药品费限于社会基本 医疗保险(详见释义)管理机构规定的药品目录,国外的药品费限于医生处方所指 定的药品。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50%。 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
险、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公司仅对剩余
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4 救援服务 特别约定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疾病后,需要专业救援机构提供下 列服务,并因此向该救援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救援服务费 用,其中救援服务费用限额为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50%。
1.安排就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疾病后,由专业救援机构将其运送 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因此向该救援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本公司按服务费用的 金额给付救援服务费用,但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救援服务费用限额的10%。
2.转院治疗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疾病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后,根据
其病情,由专业救援机构将其转运至更适宜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因此向该救援 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本公司按服务费用的金额给付救援服务费用,但不超过该被 保险人的救援服务费用限额的20%。
3.转运回国或原居住地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疾病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后,由专
业救援机构将其运送回国或原居住地,并因此向该救援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本公 司按服务费用的金额给付救援服务费用,但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救援服务费用限额 的20%。
4.安排子女回国或原居住地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疾病后,由专业救援机构将其随行
的未成年子女运送回国或原居住地,并因此向该救援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本公司
按服务费用的金额给付救援服务费用,但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救援服务费用限额的
20%。
5.后事安排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疾病身故,由专业救援机构将其 一位直系亲属运送至被保险人身故所在地处理后事,并因此向该救援机构支付服务 费用的,本公司按服务费用的金额给付救援服务费用,但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救援 服务费用限额的20%。
6.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国或原居住地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疾病身故,由专业救援机构将其
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或原居住地,并因此向该救援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本公司按
服务费用的金额给付救援服务费用,但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救援服务费用限额的
10%。
如被保险人发生的上述费用的计量单位是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本公司按申请给 付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给付。
2.5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救援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
驶无有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
5.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
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详见释义);
6.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情形之一发生救援服务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本合同第2.4 条
约定的给付救援服务费用的责任。
w 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
3.1 保险费的 交纳
本合同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x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4.1 保险金受 益人
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2 保险事故 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投保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