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孝心骨折及烧伤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11:15: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注:在(3)、(4)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无论投保人是否已支付续保保险费,本附加合同于该保险单满期日自动终止效力。
第七条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出具的与本附加合同的骨折、关节脱位及烧伤释义相符合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鉴定书;
(3)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卡、出院小结(若发生住院);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八条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九条 诉讼时效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释义
一、骨折:指被保险人因主合同定义的意外事故单独且直接导致骨的完整性及连续性的破坏且相应骨的完全断裂,包括发生于椎体的压缩性骨折,不包括骨的不完全断裂(如骨裂)。
二、意外事故烧伤:指被保险人因主合同定义的意外事故而导致的机体软组织的烧伤,烧伤程度达到III度。III度烧伤的标准为皮肤(表皮、皮下组织)全层的损伤,累及肌肉、骨骼,软组织坏死、结痂、最后脱落。烧伤的程度及烧伤面积的计算均以临床鉴定标准《新九分法》的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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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表一 人身保险骨折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项 目 |
程 度 |
给付比例 |
骨盆(注1)骨折(包括骶骨、髂骨、耻骨、坐骨骨折,但不包括尾骨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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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骨折(注2),至少一处为开放性骨折(注3)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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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处开放性骨折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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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闭合性骨折(注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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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它骨折 |
12% |
股骨或跟骨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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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骨折,至少一处为开放性骨折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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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处开放性骨折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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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闭合性骨折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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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它骨折 |
12% |
胫骨、腓骨、颅骨(注5)、锁骨、肱骨、桡骨、尺骨、腕骨(注6)骨折(但不包括桡骨远端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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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骨折,至少一处为开放性骨折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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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处开放性骨折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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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闭合性骨折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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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骨凹陷骨折(须经手术治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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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它骨折 |
6% |
桡骨远端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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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性骨折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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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它骨折 |
6% |
肩胛骨、髌骨、胸骨、掌骨(注7)、跖骨(注8)、跗骨(注9)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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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性骨折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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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它骨折 |
6% |
椎骨(注10)骨折(包括颈椎、胸椎、腰椎骨折,但不包括骶骨和尾骨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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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体压缩性骨折(注11)且棘突、横突或椎弓根骨折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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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体压缩性骨折或棘突、横突或椎弓根骨折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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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它椎骨骨折 |
6% |
下颌骨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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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骨折,至少一处为开放性骨折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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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处开放性骨折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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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闭合性骨折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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