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孝心骨折及烧伤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11:15: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人。
本条对任一被保险人的累计给付总额以该被保险人最近一次事故发生时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意外骨折及烧伤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且自被保险人七十六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日与保险单周年日为同一日期,则自被保险人七十六岁生日起),该被保险人的该最高限额减半。
自被保险人七十六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日与保险单周年日为同一日期,则自被保险人七十六岁生日起),本条下列各项给付金额减半。
一、骨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遭受主合同定义的意外事故,导致经医院X射线证明符合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骨折,则本公司按照《人身保险骨折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给付骨折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其金额按该表所列的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该被保险人相应的意外骨折及烧伤保险金额计算,但同一骨的骨折给付终生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中所列不同骨的骨折时,本公司将按实际骨折等级给付各骨的骨折保险金之和,给付金额之总数以该被保险人最近一次意外事故发生时相应的意外骨折及烧伤保险金额为限。
若同一意外事故导致肢体断离或同一骨的骨折,不论该肢体或该骨发生一处或多处骨折,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骨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同一骨已存在的或发生过的骨折,则本公司将不给付本项保险金。
二、关节脱位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遭受主合同定义的意外事故导致关节脱位,经医院X射线证明并经手术切开复位,则本公司按照《人身保险关节脱位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给付关节脱位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其金额按该表所列的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该被保险人相应的意外骨折及烧伤保险金额计算,但同一关节给付终生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给付表二》中所列不同关节脱位时,本公司将按实际关节脱位给付各关节脱位保险金之和,给付金额之总数以该被保险人最近一次意外事故发生时相应的意外骨折及烧伤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生效前同一关节已存在的或发生过的关节脱位,本公司将不给付本项保险金。
三、意外烧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烧伤(释义二),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导致III度烧伤且烧伤面积达全身表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则经医生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后,本公司按该事故发生时该被保险人相应的意外骨折及烧伤保险金额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的伤害,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病理性骨折——指因疾病导致骨组织变弱的部位发生的任何骨折;
(2)被保险人被诊断为骨质疏松并因该病症而导致的伤害;
(3)职业运动员从事其职业运动时受到的任何伤害;
(4)主合同所列的各项责任免除事项所导致的伤害。
第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则以主合同的生效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
若投保人于主合同有效期内申请附加本附加合同并支付应付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后,则本附加合同生效,生效日以批注所载生效日期为准。
第五条 投保年龄、保险期间及续保
本附加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首次投保年龄为十八岁至七十五岁。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投保人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续保保险费以示续保,若本公司同意该续保且已收取该续保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本附加合同可按上述续保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可续保至被保险人七十九岁生日)。
第六条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1)主合同效力终止;
(2)投保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向本公司申请解除合同;
(3)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无意续保或本公司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4)主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主被保险人八十岁生日(若主被保险人的生日与保险单周年日同一日期);
(5)本附加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中止效力,且未按主合同的相关约定办理效力恢复;
(6)本附加合同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