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建设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
2014-09-02 10:57:3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领取保险金的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
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
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
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保险金申
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3.3.1意外身故
保险金申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6-3
请(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
死亡证明书或验尸证明;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用人单位出具的被保险人劳动关系证明;
(7)相关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8)所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3.3.2意外残疾
保险金申
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3)用人单位出具的被保险人劳动关系证明;
(4)相关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5)由管辖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工伤认定书;
(6)所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3.3补充通知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
料。
3.4保险金给
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
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
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
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
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
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或者其他领取保险金
的人应于知道后30日内向本公司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
3.5诉讼时效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
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保险费的交纳
4.1保险费的
交纳
1、本合同保险费有三种计收方式,由双方选定一种:
(1)保险费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
(2)保险费按建设工程项目总造价计收。
(3)保险费按建设施工总面积计收。
2、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调整本保险的保险费率,续保时将根据续保生效当时的费率重新计算保险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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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解除
5.1解除合同
(退保)
的手续及
风险
如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
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投保人的证明。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如实告知
6.1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会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
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
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
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